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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威電子: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持續督導跟蹤報告
原標題:中威電子: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持續督導跟蹤報告
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
關于杭州中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
2020年半年度持續督導跟蹤報告
保薦機構名稱: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
被保薦公司簡稱:中威電子
保薦代表人姓名:樓瑜
聯系電話:0571-85316105
保薦代表人姓名:王穎
聯系電話:0571-85316105
一、保薦工作概述
項目
工作內容
1.公司信息披露審閱情況
(1)是否及時審閱公司信息披露文件
是
(2)未及時審閱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數
0次
2.督導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執行規章制度
的情況
(1)是否督導公司建立健全規章制度(包
括但不限于防止關聯方占用公司資源的制
度、募集資金管理制度、內控制度、內部
審計制度、關聯交易制度)
是
(2)公司是否有效執行相關規章制度
是
3.募集資金監督情況
(1)查詢公司募集資金專戶次數
1次
(2)公司募集資金項目進展是否與信息披
露文件一致
是
4.公司治理督導情況
(1)列席公司股東大會次數
1次
(2)列席公司董事會次數
0次
(3)列席公司監事會次數
0次
5.現場檢查情況
(1)現場檢查次數
1次
(2)現場檢查報告是否按照本所規定報送
是
(3)現場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
無
6.發表獨立意見情況
(1)發表獨立意見次數
7次
(2)發表非同意意見所涉問題及結論意見
無
7.向本所報告情況(現場檢查報告除外)
(1)向本所報告的次數
1次
(2)報告事項的主要內容
2019年度,中威電子在募集資金的使
用過程中存在違規募集資金使用情
況
(3)報告事項的進展或者整改情況
2019年公司3,269.60萬元募集資金被
違規使用,其中2,314.00萬元被用于
經營活動,955.60萬元被公司實際控
制人石旭剛占用。違規使用的募集資
金已經歸還。
8.關注職責的履行情況
(1)是否存在需要關注的事項
不適用
(2)關注事項的主要內容
不適用
(3)關注事項的進展或者整改情況
不適用
9.保薦業務工作底稿記錄、保管是否合規
是
10.對上市公司培訓情況
(1)培訓次數
1次
(2)培訓日期
不適用
(3)培訓的主要內容
不適用
11.其他需要說明的保薦工作情況
無
二、保薦機構發現公司存在的問題及采取的措施
事項
存在的問題
采取的措施
1.信息披露
無
無
2.公司內部制度的建立和執行
無
無
3.“三會”運作
無
無
4.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動
無
無
5.募集資金存放及使用
2019年度,公司
3,269.60萬元募集資金
被違規使用,其中
2,314.00萬元被用于經
營活動,955.60萬元被
公司實際控制人石旭
剛占用。該違規使用的
募集資金于2020年4月
歸還。
已歸還違規使用的募集
資金
6.關聯交易
無
無
7.對外擔保
無
無
8.收購、出售資產
無
無
9.其他業務類別重要事項(包
括對外投資、風險投資、委托
理財、財務資助、套期保值等)
無
無
10.發行人或者其聘請的中介
機構配合保薦工作的情況
無
無
11.其他(包括經營環境、業務
發展、財務狀況、管理狀況、
核心技術等方面的重大變化情
況)
2020年1-6月,歸屬于母
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較
上年變動-745.65%
上市公司已經在半年報
中披露利潤變動的主要
原因系工程項目成本變
動較大所引起
三、公司及股東承諾事項履行情況
承諾來源
承諾方
承諾
類型
承諾內容
承諾期限
履行情況
首次公開發
行或再融資
時所作承諾
公司控股股
東、實際控
制人石旭剛
股份
限售
承諾
鎖定股份的承諾: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
三十六個月內,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
其已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,也不由
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。
長期
正常履行
中
公司控股股
東、實際控
制人石旭剛
避免
同業
競爭
與關
聯交
避免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的承諾。公司控
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石旭剛先生于2010
年12月15日出具了《避免同業競爭承諾
函》,做出了如下承諾:"本人在作為中威
電子的實際控制人及持有5%以上股份的
長期
正常履行
中
易的
承諾
股東期間,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,以任
何方式(包括但不限于單獨經營、通過合
資經營或擁有另一公司或企業的股份及
其他權益)直接或間接參與任何與中威電
子構成競爭的任何業務或活動,不以任何
方式從事或參與生產任何與中威電子產
品相同、相似或可以取代股份公司產品的
業務活動。本人愿意承擔因違反上述承諾
而給中威電子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。"
董事何珊
珊、前副總
經理朱廣信
股份
限售
承諾
其所持本公司股份鎖定期限屆滿后,在其
任職期間每年轉讓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
過所持公司股份總數的25%,離職后6個
月內,不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。
長期
正常履行
中
四、其他事項
報告事項
說明
1.保薦代表人變更及其理由
無
2.報告期內中國證監會和本所對保薦機構或者
其保薦的公司采取監管措施的事項及整改情況
無
3.其他需要報告的重大事項
無
(以下無正文)
(本頁無正文,為《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杭州中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
年度持續督導跟蹤報告》之簽字蓋章頁)
保薦代表人: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
樓 瑜 王 穎
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
2020年9月12日